一位73岁老人的维权艰辛路 有没有公理!!!

地区:武陵区   发布时间:2008-8-22 20:41:18


维权艰辛路  谁来主持公道

2006620号湖南金钻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(下间称金钻公司)(法人:人民代表李某)利用其下属公司常德市金泰房地产拆迁公司(法人代表:毕某)(其不具备拆迁资质,且国家规定房屋拆迁不能用与其有利益关系的拆迁公司进行拆迁)与姜某(非房屋产权人)在没有得到房屋产权人孙某(现73岁)任何口头及书面委托的情况下(且其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,房产冻结的期间)趁房产所有人去外地期间私下签定房屋收购协议并非法拆除其(常德市武陵区柏子园私有房产近600平米-滨湖公园法院对面,现一类建设用地)房屋。

房屋产权所有人上诉到法院,法院判决(民事判决书(2007)武民初字第443号)金钻下属公司金泰拆迁有限公司与姜莫的《购房协议》无效。

合同法有明确规定--合同无效必须归还产权人原有产权房屋并赔偿损失,但想想金钻李某是何许人也:人民代表!有财有势!法院仅仅只判其买卖协议无效而无下文,那么主审法官让被侵权人自行与金钻公司协商解决,真的就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?

73岁的老人,长达近3年的维权路走下来是多么辛酸,找过常德市人大,常德市信访局去过N次(信访办某局长大人说我们这里就是个和稀泥的地方,你们来了我们就和下),常德市滨湖公园拆迁指挥部更是门槛都踏破。去找金钻公司理论竟然还让保安打人(有现场录相为证)。

2008年春节期间老人因此案悬而不决一度脑淤血住进地区医院,至今还有后遗症,生活不能自理。出院后找到媒体介入效果稍有好转,可是过了一段媒体又说没法继续,因为对方太神通广大。

这是一个社会现象像这样的事件在信访办比比皆是!!!

难道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就这么难!!!

社会就没有人敢出来替老百姓主持公理???

我就不相信偌大个国家就能让某些人只手遮天???

地址:常德市
联系人:有没人理    联系方式:139770813147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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